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系列之非法从事证券投资咨询机构

发布时间:2023-07-10 15:38|栏目: 期货证券动态 |浏览次数:

证券,期货投资咨询管理暂行办法

主要表现形式及传播途径

此类非法证券活动的主要表现是,以提供培训为名,非法向客户提供证券投资咨询服务。

此类违法证券活动主要通过电话、QQ、微信等即时通讯工具、散发传单等方式信康配资,邀请股东到指定地点进行免费股票投资培训信康配资,并吸引学生付费参加正规课程。 此类培训将证券知识与证券投资咨询相结合,利用所谓的知名经济学家、高校讲师、专业持牌人以“免费推荐股票”、“涨停股票”为诱饵,吸引会员来吸引投资者和投资者。从事非法证券投资咨询业务活动。

案例简介

A公司是一家专门从事研究和认证培训的公司,不具备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资格,相关人员均不具备证券投资咨询或投资分析资格。 2012年4月,公司电话联系郑先生,介绍将在深圳某酒店召开小型投资交流会。 来自专业院校的金融老师将分析当前的市场投资环境和策略。 交流会结束后信康配资,您还可以选择报考相关股票投资培训课程。 这些“名师”课程包括两天的理论学习、一天的实战录像、以及长期的在线指导。

“老师们”将在实战盘带和QQ指导中对学员提出的个股进行看多、看空、可持续持有等证券投资咨询。 由于郑先生自己也进行过一些股票投资,想要了解更多的投资知识证券,期货投资咨询管理暂行办法,当他听说有专家交流会时,他高兴地去了,交流会结束后,他报名参加了专家交流会的培训课程。公司提供5888元套餐。

在这些专业“老师”的指导下,郑某先后在股市投资了320万多元。 年初,利润有几千元。 规模越来越大,最后这些“老师”仿佛从人间蒸发了。 QQ始终处于离线状态,郑某在QQ上的留言始终无人接听,公司预留的电话也无人接听。 郑某这才恍然大悟,自己被骗了,立即报了警。

据警方初步调查,2012年1月至12月,该公司利用该方式诈骗股东金额超过3500万元,受骗投资者达1200余人。

方法分析

本案中,不法分子冒充合法证券经营机构,以高额投资收益为诱饵,对证券交易盈亏作出承诺,骗取投资者钱财。 一旦投资者上当,不法分子要么消失,要么利用精心设计的合约陷阱逃避责任,投资者被骗的钱也很难追回。 投资者在参与证券投资时应提高警惕,不要盲目相信所谓“专业人士”或“专家”的高回报和收益承诺。 接受证券投资咨询服务时,应当确认执业信息。

风险提示

犯罪分子利用大多数投资者缺乏风险意识和一夜暴富的侥幸心理。 他们以高投资回报为诱饵,通过承诺投资回报来提供证券投资咨询服务。 这是一种非法证券活动。 投资者应自觉远离此类违法证券活动,加强自我保护和防范意识,自觉抵制不正当利益的诱惑。 投资者应谨慎选择参加此类培训课程。

合法证券经营机构和合格证券投资顾问名单可在中国证券业协会网站( )上查询。

参考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第一百六十九条 投资咨询机构、财务咨询机构、咨询评级机构、资产评估机构、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必须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和有关主管部门批准。 第一百九十七条规定,未经批准设立证券公司或者非法经营证券业务的证券,期货投资咨询管理暂行办法,由证券监督管理机构予以取缔,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金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应征收收入; 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满三十万元的,处三十万元以上六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处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2.《证券期货投资咨询管理暂行办法》

第三条 从事证券期货投资咨询业务,必须按照本办法规定取得中国证监会营业执照。 未经中国证监会许可,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从事本办法第二条所列各种形式的证券期货投资咨询业务。 证券经营机构、期货经纪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本机构范围外从事证券、期货投资咨询业务,应当遵守本办法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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